文件號:GB/T 2410-2008
發布單位: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、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
發布時間:2008年8月24日
實施時間:2009年4月1日
1. 儀器
儀器的幾何性能和光學性能應符合本部分的要求。儀器原理如圖1所示。
① 光源
光源和光檢測器輸出的混合光經過過濾后應為符合國際照明委員會(CIE)1931年標準比色法測定要求的C光源或A光源。其輸出信號在所用光通量范圍內與入射光通量成比例,并具有1%以內的精度。在每個試樣的測試過程中,光源和檢流計的光學性能應保持恒定。
② 積分球
用積分球收集透過的光通量,只要窗口的總面積不超過積分球內反射表面積的4%,任何直徑的球均適用。出口窗和入口窗的中心在球的同一最大圓周上,兩者的中心與球的中心構成的角度應不小于170°。出口窗的直徑與入口窗的中心構成角度在8°以內。當光陷阱在工作位置上,而沒有試樣時,入射光柱的軸線應通過入口窗和出口窗的中心。光檢測器應置于與入口窗呈90°的球面上,以使光不直接投入到入口窗。在靠近出口窗的內壁的關鍵性調整是用于反射意義的。球體旋轉角為8.0×±0.5°。
③ 聚光透鏡
照射在試樣上的光束應基本為單向平行光,任何光線不能偏離光軸3°以上。光束在球的任意窗口處不能產生光暈。
當試樣放置在積分球的入口窗內,試樣的垂直線與入口窗和出口窗的中心連線之間的角度不應大于8°。
當光束不受試樣阻擋時,光束在出口窗的截面近似圓形,邊界分明,光束的中心與出口窗的中心一致。對應入口窗中心構成的角度與出口窗對入口窗中心構成1.3氨0.1的環帶。檢查未受阻擋的光束的直徑以及出口窗中心位置是否保持恒定,尤其是在光源的孔徑和焦距發生變化以后。
注1:對于霧度度數,環帶0.1°的偏差相當于±0.6%的不確定度,這與評定本試驗方法的精密度和偏差有關。
④ 反射面
積分球的內表面、擋板和標準反射板應具有基本相同的反射率并且表面不光滑。在整個可見光波長區具有高反射率。
⑤ 光陷阱
當試樣不在時應可以全部吸收光,否則儀器無需設計光陷阱。
⑥ 儀器校準
用霧度標準板校準儀器。
2. 試驗步驟
① 試樣制備
要求:試樣不能有影響材料性能的缺陷,也不能有對研究造成偏差的缺陷。
形狀和尺寸:試樣尺寸應大到可以遮蓋住積分球的入口窗,建議試樣為直徑50mm的圓片,或者是50mm×50mm的方片。測量試樣的厚度。厚度小于0.1mm時,至少精確到0.001mm;厚度大于0.1mm時,至少精確到0.01mm。
試樣檢查:試樣兩側表面應平整且平行,無灰塵、油污、異物、劃痕等,并無可見的內部缺陷和顆粒,要求測試這些缺陷對霧度的影響時除外。
② 讀取數據
調節霧度計零點旋鈕,使積分球在暗色時檢流計的指示為零。
當光線無阻擋時,調節儀器檢流計的指示為100,然后按照表1操作,讀取T1、T2、T;和T。
1. 儀器
儀器的幾何性能和光學性能應符合本部分要求。其中使用非垂直照明漫射接收的儀器原理如圖2所示。
該儀器光源光譜特性應符合計算國際照明委員會(CIE)1931年表色系的三刺激值以及CIE標準中C光源或A光源的色坐標。
該儀器利用積分球作為測量系統,試樣緊靠積分球窗口。積分球的內表面、擋板、標準反射板的內表面均應不光滑,具有基本相同的反射率且在整個可見光波長范圍內有較高反射率。
可以使用兩種幾何條件:非垂直照明漫射接收和漫射照明非垂直接收。采用漫射照明非垂直接收的儀器應符合以下要求:
① 積分球
用積分球去照射散射試樣。只要窗口的總面積不超過積分球內反射表面積的4.0%,任何直徑的球均適用。試樣和球體的光陷阱窗中心應在球的同一最大圓周上,兩者的中心與球的中心構成的角度應不小于170°。光陷阱窗與沿著光束方向試樣窗口的中心構成的角度在8°以內。當光陷阱在工作位置上,而沒有試樣時,入射光柱的軸線應通過試樣和光陷阱窗的中心。
② 聚光透鏡
沿著單向光束的軸線觀察試樣,任何光線不能偏離光軸3°以上。光束在球的任意窗口處不能產生光暈。
當試樣在位置上時,試樣法線與試樣、光陷阱窗中心連線的角度不超過8×。
當試樣不在位置上時,在出口窗處,光束區域應為近似圓形且邊界分明,光束的中心與光陷阱窗的中心一致。對應樣品窗中心構成的角度與光陷阱窗對樣品窗中心構成1.3×±0.1°的環帶。
③ 光陷阱
當試樣不在時應可以全部吸收光,否則儀器無需設計光陷阱。
2. 試驗步驟
同上,除非有儀器生產廠家的操作說明。
3. 結果計算和表示
同上,除非儀器可以自動計算出透光率和霧度。